特别天气安排
(适用於所有网上及在校面授课堂及考试) | |
1. | 教育局发出的通告不适用於学院。 |
2. | 以下安排不适用於理大校园/理大红磡湾校园/理大西九龙校园以外之训练或实习。学生应遵从个别机构的安排所属学部/相关部门的指引。 |
A. 热带气旋警告 B. 暴雨警告
A. 热带气旋警告
一号或三号热带气旋警告
课堂及考试照常举行。
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超强台风过后的「极端情况」
若课堂尚未开始,安排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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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香港天文台在下列时间内宣布未来两小时有机会改发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有关警告已在该段时间内发出,或政府发出的「极端情况」在下列时间内生效: | 上午6时30分至正午12时 | 所有下午2时前开始的课堂*将会取消。 |
正午12时至下午4时30分 | 所有正午12时至下午6时30分前开始的课堂*将会取消。 | |
下午4时30分或之后 | 所有下午4时30分或之后开始的课堂*将会取消。 | |
当香港天文台在下列时间内宣布除下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政府在下列时间内取消「极端情况」: | 正午12时或之前 | 所有下午2时或之后开始的课堂将如常进行。 |
下午4时30分或之前 | 所有下午6时30分或之后开始的课堂将如常进行。 |
若课堂已经开始,安排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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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上课的学生将获准尽快下课回家。 |
考试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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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试^开始前两小时内,当香港天文台宣布有机会在该段期间内改发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有关警告在该段期间已经发出,或政府发出的「极端情况」在考试^开始前两小时内生效 | 考试^将延后至另一天。 |
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政府发出的「极端情况」於考试^进行期间生效 | 考试^将继续进行(除非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另行通告)。 |
在考试^开始前两小时,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有机会除下或已除下,或政府发出的「极端情况」在考试^开始前两小时取消 | 考试^将如期举行(除非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另行通告)。 |
学院会在警告除下/取消后五个工作天内,通知学生新的考试安排。 |
B. 暴雨警告
黄色暴雨警告
课堂/考试照常举行。
红色暴雨警告
课堂/考试照常举行(除非学院宣布暂停)。
黑色暴雨警告
若课堂尚未开始,安排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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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已生效 | 上午6时30分至正午12时 | 所有下午2时前开始的课堂*将会取消。 |
正午12时至下午4时30分 | 所有正午12时至下午6时30分前开始的课堂*将会取消。 | |
下午4时30分或之后 | 所有下午4时30分或之后开始的课堂*将会取消。 | |
警告已除下 | 正午12时或之前 | 所有下午2时或之后开始的课堂将如常进行(除非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另行通告)。 |
下午4时30分或之前 | 所有下午6时30分或之后开始的课堂将如常进行(除非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另行通告)。 |
若考试尚未开始,安排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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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警告在考试^开始前两小时内发出 | 考试^将延后至另一天。 |
有关警告在考试^开始前两小时已取消 | 考试^将如期举行(除非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另行通告)。 |
学院会在警告取消后五个工作天内,通知学生新的考试安排。 |
若课堂及考试已经开始,安排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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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呼吁警告生效时,市民应到安全地方暂避,因此,警告生效时,正在进行的课堂/考试将会继续(除非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另行通告)。 |
若警告在课堂/考试完结时仍然生效,为保障你的安全,请留在校园范围内,直至警告除下或交通情况改善。如需协助,请联络校园设施管理办事处。 |
查询
理大专业进修学院学衔课 | 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教务处 | (852) 3746 0900 |
持续进修课程、法律课程、诺桑比亚大学课程及理大学衔课程 | (852) 3746 0360 | |
校园设施管理办事处 | 理大红磡湾校园 | (852) 3746 0666 |
理大西九龙校园 | (852) 3746 0999 | |
理大本部校园 | (852) 2766 7666 |